4月29日,從市政府新聞辦新聞發布會了解到,《唐山市節約用水若干規定》已經在唐山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經河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批準,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
《若干規定》堅持“小切口”、立足“小快靈”,突出針對性、適用性和可操作性,共20條,從部門職責、財政支持、節水責任制、節水信用管理、海綿城市建設、農業節水增效、工業節水減排、生活節水降耗、非常規水利用、節水服務產業培育等方面進行了規定,運用法治手段規范全社會用水行為。
精打細算用好水資源。《若干規定》堅持節水優先,開源與節流并重,著眼于節水重點領域,用足“繡花功夫”,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加強農田水利基礎設施建設,推進農業用水精細化、智能化管理;推動工業企業使用先進節水技術、工藝和設備,提高用水效率;鼓勵城鄉居民養成節水型生活方式,創建綠色節水家庭,推動用水方式由粗放向節約集約轉變。
從嚴從細管好水資源。《若干規定》強化了水資源剛性約束,量水而行、因水而宜,算好水資源“精細賬”,堅決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通過明晰政府、部門、鄉街、村居的責任義務,最大程度落實節水工作。激發節水內生動力,對節水工作中成效顯著的單位和個人依法給予表彰和獎勵;對未嚴格落實“三同時”制度、浪費水等行為明確了處罰標準。
多措并舉節約水資源。《若干規定》強化體制機制創新,完善節水協調工作機制,培育節水服務產業市場化、專業化、規范化。鼓勵推行合同節水管理,探索節水信用管理,推廣先進節水技術,建立健全用水權市場化交易相關制度,優化用水需求,堅持有為政府和有效市場兩手協同發力,引導和促進全社會節水,全面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
《若干規定》的施行,對完善節水法律法規,規范全社會用水行為,加快推進用水方式由粗放向節約集約轉變,提高用水效率,具有重要的引領、推動和促進作用,標志著唐山節水型城市建設邁上了新臺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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